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简介: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是2001年市级机构改革中成立的市政府组成部门,肩负着全市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环境管理工作。市直系统共有干部职工43人,其中局机关19人,直属事业单位24人。研究生学历4人,大专学历的30人。局机关共设办公室、发展规划科、执法监察科、资金资产科、建设用地科、地籍管理科、矿产管理科、地质环境科等8个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有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市国土资源发展中心、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市滑坡工作办公室。
市国土资源局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局干部职工团结一致,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一流的作风、干一流的工作、创一流的业绩、树立国土资源良好形象为奋斗目标,坚持一手抓国土资源市场的规范,一手抓国土资源市场的开拓,既有力地保护了土地、矿产资源,又为铜川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支撑和资源保障。成立一年多来,先后完成了市污水处理厂、305线、市铝厂环保技改项目的征地供地,参与了华能电厂、众城水泥集团等重点项目的选址工作。启动了老市区土地收益金征收工作,处置了老市区的闲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土地,制定了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政策办法,为市场配置土地资源打下了基础。完成了铜川市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整顿任务,利用挂牌方式出让矿山10起。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排除了4起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焦坪露天煤矿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已报国土资源部立项,正在对川口至市水泥厂废弃矿山环境治理恢复项目进行调查摸底,编制详细治理规划,今年启动一期治理工程,改变铜川对外形象。
市国土资源局将在党的十六大精神指引下,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转变观念,改进作风,为铜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草拟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规定、办法;组织实施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负责有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土资源其它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查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组织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有关科学技术研究和对外合作交流。
(三)监督检查县(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重大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四)拟定全市耕地特殊保护与鼓励耕地开发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承办农地转用、征用、土地开发的审查、汇总、报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工作,确保全市耕地面积占补平衡;承担报省、市政府审批的城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
(五)拟定铜川市地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土地资源和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实施城乡地籍管理、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
(六)拟定全市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政府收购的管理办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查土地评估机构资格,确认和备案土地使用权评估价格。
(七)承担全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的统一征地管理。
(八)拟定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采矿权授予和转让,保护合法矿业权;依法实施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上报地质勘查成果;监督管理矿业权评估机构;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
(九)承担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按照规定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工作并负责认定;组织开展全市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研究、拟定全市矿产资源政策和发展战略。
(十)草拟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参与地下水动态监测,保护地质环境;组织认定并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保护区;指导地质灾害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协调重大地质灾害的防治。
(十一)拟定铜川市国土资源有关资金、资产方面的规定、办法,依法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费用的征收、使用和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省、市财政拨给的地勘费、行政管理经费、国土整治等费用的使用情况;负责编制单位资金预决算,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管理国有资产。
(十二)承办铜川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铜川市国土资源局联系方式:
网址:http://gtj.tongchuan.gov.cn/
联系电话:0919-318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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