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国土资源、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拟定实施细则、政策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计划),并按规定程序上报、下达;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编制审核市、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年度供地计划和土地收购计划,实施各类建设用地的计划管理。
(三)拟定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开发耕地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土地的开发、整理、复垦工作。
(四)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和城乡地政地籍工作;主管全市土地调查、统计、确权、登记、发证、动态监测和土地定级工作,建立统一的土地统计、登记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地籍管理的各项技术规程。
(五)主管全市土地的征用、划拨和出让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负责统一征用、划拨、出让建设用地;承办报国务院、以及各级政府审批的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和农地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负责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拟订、报批、签订出让合同和出让金征收工作;组织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的实施,依法指导镇、经济开发区、村用地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六)统一管理全市土地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加强土地市场管理的政策和规定,规范土地市场行为;负责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的权属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政府土地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资产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和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指数评测、公布;负责对从事土地评估的机构的资格审核,土地评估价格备案工作。
(七)负责对全市矿产资源储量和开发利用的统一管理;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核;审核采矿权评估结果;负责矿产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依法征收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年报管理。
(八)组织实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预警预报;负责矿产开采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组织实施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和预报;组织编制上报地质勘查项目;负责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与地质景观资源。
(九)监督检查镇国土管理所行政执法工作;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对建设项目用地的监督检查和批后管理,组织用地项目竣工验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采矿、违法测绘案件;承办并组织调处重大土地、矿产权属纠纷。
(十)依法管理全市测绘市场,拟定测绘管理规定,拟定全市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全市基础测绘、地籍测绘、新征用地勘界测绘、矿山测绘、行政区划界线测绘;负责全市测绘单位资格审核、测绘任务登记和测绘产品质量监督。
(十一)负责全市测绘资料、测量标志、密级测绘成果管理;负责管理、审查全市地图编制出版;组织指导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
(十二)提出深化全市土地管理体制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方案,不断完善各项改革措施;组织开展土地、矿产、测绘法制宣传和科技进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他资金的使用;完成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任务;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计划、统计、财务、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受理有关土地、矿产、测绘行政复议案件和人民群众检举、控告,办理行政应诉事宜。
(十五)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人事、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和测绘行业的职称评审、评定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国土资源局设党委、纪委。领导职数为:书记兼局长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正副科长(主任)29名,其中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主任)22名。下设5个事业单位,1个国土分局、7个国土所。全系统156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含行政附属编制3名),乡镇所87人,执法大队6人。
(一)办公室(负责人:吴道春)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人:汤芳)
(三)财务科(负责人:刘玉华)
(四)耕地保护科(负责人:王文)
(五)土地利用科(负责人:王爱群)
(六)地籍管理科(负责人:王立兴)
(七)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人:倪嘉曾)
(八)法规监察科(负责人:曹小平)
(九)测绘管理科 (负责人:陈国平)
(十)事业单位及国土所
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 陈 频
测绘所负责人 赵荣俊
地价评估事务所负责人 曹丽华
土地收储中心负责人 方 靖
经发区分局负责人 宦浩然
金城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陈国芳
薛埠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黄小龙
朱林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耿国平
直溪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陈建伟
指前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靳维中
尧塘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朱田根
儒林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潘政权
金坛市国土资源局直属机构和下级机构简介
|
序号 |
机构名称 |
负责人 |
服务内容 |
办公地点 |
联系方式 |
|
1 |
测 绘 所 |
赵荣俊 |
负责辖区内的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 |
翠园路100号(气象大楼) |
0519-82825641 |
|
2 |
估 价 所 |
曹丽华 |
主要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和地价咨询,主要涉及落实政府职能所需的评估。 |
东门大街158号 |
0519-82813693 |
|
3 |
土地收储中心 |
方 靖 |
负责辖区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储备和供应工作。 |
东门大街158号 |
0519-82838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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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地交易服务中心 |
陈 频 |
承办招标、拍卖、挂牌交易土地使用权的具体事项,并负责全市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交易条件的初审、土地交易鉴证等行政行为。 |
东门大街158号 |
0519-82801169 |
|
5 |
金城国土资源所 |
陈国芳 |
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证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国土资源;负责执行市局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查报批手续;负责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和出让土地的安置补偿落实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造地改田、土地整理、标准家田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调解土地、矿业纠纷、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承办市局交办和配合本区域镇政府的其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
金城镇北环西路122号 |
0519-82820581 |
|
6 |
经发区国土分局 |
宦浩然 |
华城中路168号(经济开发区) |
0519-823207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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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薛埠国土资源所 |
黄小龙 |
薛埠镇百花东路(地税分局西侧) |
0519-82666288 | |
|
8 |
朱林国土资源所 |
耿国平 |
朱林镇东首常金公路北侧 |
0519-8262409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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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直溪国土资源所 |
陈建伟 |
直溪镇振兴东路车站东巷 |
824440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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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指前国土资源所 |
靳维中 |
指前镇兴标南路10号 |
82755306 | |
|
11 |
尧塘国土资源所 |
朱田根 |
尧塘镇尧汤公路西侧(镇政府南侧) |
82586266 | |
|
12 |
儒林国土资源所 |
潘政权 |
儒林镇西街 |
82563988 |
江苏省金坛市国土资源局联系方式
地址:金坛市东门大街158号
电话:0519-82800580、82821477
网址:http://www.jtgt.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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