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和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受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丰镇市国土资源局拟对以下2处探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拟挂牌探矿权的基本情况
该2处探矿权位于:

二、 公告、报名时间及地点
公告时间:2007年9月10日10时0分至2007年9月29日10时0分,公告时间20天。
报名时间:2007年9月20日10时0分至2007年9月29日10时0分,报名时间10天。
报名地点:丰镇市北城区大西街103号(丰镇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
三、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2007年9月30日10时0分至2007年10月9日10时0分
地点:丰镇市北城区大西街103号(丰镇市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四、竞买资格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注册资金在50万元的均可参加竞买。资质条件须经竞买资格审查领导小组确认。
2、凡参加竞买者须持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到丰镇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办理报名手续。报名费5000元(含资料费)。
3、竞买成功保证金可抵探矿权价款,竞买未成者保证金5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4、保证金须存在内蒙古丰镇市国土资源局指定的帐户。
五、风险提示
地质勘查工作有不可预见的风险,因勘查区内资源分布赋存情况或法律法规和国家、自治区产业政策限制,不能转为采矿权的,受让人风险自担。
六、其他事项
挂牌的有关规定和拟出让探矿权的相关资料从即日起可到丰镇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矿产科领取。竞买人可自行到现场踏勘,费用自理。
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受理报名。
联系人:薛飞、王晓清
电 话:0474—3202042/0474—3206670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国土资源局
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市国土资源局
二00七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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