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查勘查登记申请时,应审查的主要内容。
(1)申请范围内是否有其他申请人先递交了申请书;
(2)申请登记书的填写是否符合填表说明要求,附件是否齐全,提交的申请登记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3)申请登记的区块范围是否超出允许登记的最大范围,且为连续区块范围;
(4)申请登记区块范围是否设置探矿权或采矿权;
(5)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形成矿产地探矿权的,是否对探矿权价款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是否已经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确认,探矿权价款的处置方式是否已经有关部门批准;
(6)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日前90日内,是否注销过申请区块范围内的探矿权;
(7)申请人在提交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是否受到被吊销勘查许可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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