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梅市国土资告字[2007]0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受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我局定于2007年5月25日上午10时,在梅州市国土资源局六楼公开拍卖出让一宗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简介
(一) 标的名称:广东省五华县白石嶂钼矿采矿权。
(二) 矿区位置:位于梅州市五华县华城镇,与五华县县城直距约27公里。
(三) 开采标高:+232米至-73米。
(四) 矿区面积:2.0平方公里。
(五) 资源储量:该矿区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009.86万吨,其中金属量Mo 17847.6吨,品位Mo 0.089%,WO3 198.9吨,Bi 53.1吨,BeO 44.7吨。
(六) 出让年限:20年。
二、拍卖方式
本次采矿权拍卖采用有保留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拍卖出让起叫价:6000万元。
增价幅度:100万元。
竞买保证金:3000万元。
三、竞买人资质
竞买人必须有如下资质条件:
1、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或按汇率折算达到3000万元)的我国(含港、澳、台)各类企业。
2、企业有采矿、地质、选矿、测量、机电专业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
本采矿权拍卖的竞买人只能单独竞买,不接受竞买人组成联合体参与竞买。
四、竞买申请与办理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12日至2007年5月23日到梅州市华南大道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节假日不受理竞买资质审核和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一) 申请人可于2007年4月12日至2007年5月23日递交采矿权拍卖竞买资质审核表及相关证件、材料等,向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 经审核符合竞买人资质条件的,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向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等文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我中心将在2007年5月23日下午5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5月23日下午4时止(到达指定帐户时间)。开户单位:梅州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农行梅州城区华南支行,帐号:44-193801040001529。
本公告中未尽事宜,由广东省五华县白石嶂钼矿采矿权拍卖须知和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等拍卖文件予以说明或规定,如有变更,将另行公告。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梅州市华南大道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一楼交易大厅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753-2191320 沈先生
0753-2191328 杨先生
梅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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