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0日,记者从相关会议获悉,《赣州市矿业管理监察工作制度》自今年2月实施以来,我市积极开展矿业管理监察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取得了初步成效。
据悉,我市积极开展矿业管理监察工作,矿产资源管理监察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矿业管理重大问题得到初步遏制,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向良性发展。我市各县(市、区)对矿业管理监察工作高度重视,均成立了矿业管理监察办公室;建立健全了矿业管理监察联席会议等相关制度;各县(市、区)矿业管理监察办公室对矿政管理的重点环节、重点领域进行了监察;矿业管理及相关职能部门履职到位,紧紧抓住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这个重点不放松;通过建立矿业管理监察工作机制,有力地促进了我市优势矿产资源的整合,并初见成效。
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刘卫平,副市长刘琮等出席会议。(刘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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