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11日对年终煤矿安全生产作出部署,将采取七项断然措施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安监总局局长李毅中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要求,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加大对超层越界开采、无证或证照不全擅自生产、关闭矿井死灰复燃、停产整顿矿井擅自复产的打击力度。严查有关人员责任,认真查处失职渎职、权钱交易。
加大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力度,加快进度。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屡整不改的煤矿,违法违规组织生产、超层越界盗采资源的煤矿。对已公告关闭的矿井,必须在年内关实关死,派出专人监督,严防死灰复燃。
切实落实“一通三防”各项措施。按规定减少采掘工作面的数量。所有煤矿都要分区通风。严格按规定安装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超限必须能及时报警、断电。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做到先抽后采、不抽不采。
立即纠正劳动组织管理混乱现象。严控井下作业人数,对多水平、多采区同时生产的矿井,必须严控采掘工作面个数,达不到劳动定员要求的要坚决压产减人。严禁交叉作业。
抓紧落实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安全监管和防突措施。年底前完成所有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落实防突措施。已发生过瓦斯动力现象或与突出矿井相邻的矿井在未鉴定前,一律按突出矿井管理。限期达不到标准和要求的,依法关闭。
加大对各类矿井的安全监管监察力度。加强对火工品、劳动组织、生产运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监管,加强对生产矿井、新建矿井、技改矿井的安全监管监察。
限期整改督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从11月中旬开始,安监总局等有关部门对14个省份进行了隐患排查“回头看”,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各地务必落实整改措施,抓紧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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