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首部《煤炭产业政策》后,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该政策还有值得完善的地方,例如如果将“鼓励”煤炭生产企业加大安全和尘肺病等职业病防治投入改为“必须”,政策力度会更大(11月30日《新京报》)。
由“鼓励”到“必须”,看似是两个字的差异,含义却相差甚远。“必须”表示事例和情理上的必要,突出的是“一定要”等强制性色彩。而“鼓励”却更偏重“激发”、“勉励”,缺乏应有的强制约束力。而安全投入作为安全生产的必要前提条件,在当前我国煤炭行业仍然处于安全事故“易发期”阶段,无论从何种角度出发和考虑,对安全投入都应该是“必须”而不应该是“鼓励”。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是安全生产法律制度中的意向明确规定,有明确的责任人和责任追究。当前的问题是旧的欠账太多,新的投入不足,甚至严重不足,关键在于未能深刻认识到我国目前安全生产投入的必要性而认真落实,保证措施不力,责任不到位。特别严重的是不少投资人利欲熏心,只顾赚钱不顾安全,将应有的安全成本变成带血的暴利。因此,在每年的“两会”上,代表、委员们都建议必须坚决抑制只谋利不投入、置安全于不顾的蛮干行为。
前些年,由于煤炭市场长期低迷,煤炭企业经营困难,职工吃饭尚且困难,一些煤矿的安全投入自然成为空白,日积月累就形成了巨大的欠账。据统计,2005年,仅国有重点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煤矿企业积极自筹资金,地方政府也给予了支持。2005年至2006年,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投入累计达到378亿元,特别是在煤矿瓦斯治理和开发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在今年4月之处,随着我国煤矿安全投入机制的逐步完善,煤矿安全的历史欠账问题正在得到化解。在目前的煤矿安全投入机制下,国有重点煤矿安全方面剩下的300多亿元历史欠账,通过今年的继续投入应该得到解决。近几年来,随着煤炭市场的好转,煤炭行业整体赢利水平大幅度提高,自身也具备了安全投入的能力和实力,在这种利好的情况下,要求煤炭企业必须加大安全投入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同样,对煤矽病等职业病防治这项事关矿工身体健康的民生问题,也应该是“必须”而不是“鼓励”。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民生的基本和首要内容,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就是“必须”一下也是理所当然,何必非要“鼓励”呢?
编后语:对首部《煤炭产业政策》的出炉,首先,我们应该是鼓掌叫好的。先有一个可依的规则规定,煤炭企业在生产过程可以有规矩可循,而监督部门行驶监督职能是也能按章办事。“鼓励”的方向肯定就是“必须”,但是,这过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毕竟原先欠账太多,煤炭市场低迷。若急急就强制那么多大小企业都“必须”做到加大安全投入,估计结果只能让其中的某些企业违规或欺上瞒下而已,反而不是什么好事。因此,编者觉得还是应该先“鼓励”,一步一步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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