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开展非煤矿山企业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于2008年年底完成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逐步形成以大型矿业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企业协调发展的矿产开发新格局。
根据意见要求,此次资源整合,以铁、铝土矿等12种矿种为重要矿种,对以采石名义开采其他矿种的矿山一律归类整合。忻州、吕梁、太原、长治和临汾五个市是全省铁矿的主要产区和铁矿资源整合的主要地区,岚县、娄烦铁矿区等13个矿区为整合的重点区域。对铝土矿资源的整合,将重点整合规划区内开采能力达不到10万吨/年的矿山企业和以开采耐火粘土名义开采铝土矿资源的矿山企业。对砖瓦用粘土等其它矿种和非重点区域的矿山,具备整合条件的也应进行整合。
整合后,一个矿区原则上只设置一个采矿权。在重点矿区,同一实体矿体范围内开采的连片矿山整合后,矿山企业数量要减少30%以上。矿产资源开采回采率要达到70%以上,采矿贫化率不超过10%,共生、伴生矿产得到综合开发利用,废石、尾矿等矿业固体废弃物得到安全存放和二次开发。
今年8月底前,我省将全面完成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方案的实施工作,并于10月底前基本完成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后采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换发工作。
免责声明:
1、本网不保证转载信息的正确性与可靠性,相关风险由浏览者自行承担。刊登信息部分有错误或疏失(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敬请及时联系020-38773951-8045,我们将在最短时间给予妥善处理!
2、本着共享互利、业内交流的原则,站内原创作品,即注明“全球矿权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允许媒体或个人转载。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