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许皞建议 制定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规范
2008-03-18
关注率:310
来自:国土资源报
全国政协委员许皞在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建议,鉴于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管理是一个比较新的课题,国家应尽快研究制定从立项审核、工程设计、质量监督到项目验收、后续维护等方面的规范和标准。
他建议,有关规范和标准的研究制定应考虑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从生态修复角度对矿山进行归类整理,分析归纳各类矿山在不同生态类型区中开展生态修复的基本特点、基本要求。
二是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之前的地形地貌恢复及灾害防御工程设计中要照顾到后续的生态修复内容,为生态修复留好接口。
三是制定各类矿山生态修复的工程质量规范和标准,本着复垦为先的原则,能复垦的优先复垦,不能复垦的再执行其他生态修复工程。
四是制定易操作的生态修复工程立项审核、验收办法以及后续长期管护办法,抓好这方面专门人才的培养。
五是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试点研究,最好设立长期生态修复试验站点,一方面为今后全面推动该方面工作探索技术和经验,另一方面为进一步完善规范和标准提供依据。
六是设立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和后续生态管护专项经费,探索长期管理机制。
免责声明:
1、本网不保证转载信息的正确性与可靠性,相关风险由浏览者自行承担。刊登信息部分有错误或疏失(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敬请及时联系020-38773951-8045,我们将在最短时间给予妥善处理!
2、本着共享互利、业内交流的原则,站内原创作品,即注明“全球矿权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允许媒体或个人转载。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