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岭矿业今日公告称,山东省国资委同意公司非公开发行不低于3000万股,不超过5000万股股票,用于收购山东金岭铁矿的召口分矿、电厂和部分土地厂房等辅助性资产。
上述拟资产评估核准值为12.82亿元,其中,召口分矿评估核准值为12.01亿元。金岭铁矿以其拥有召口分矿40%的权益、电厂和部分土地厂房等辅助性资产,评估核准值为5.62亿元,认购发行股票总数的50%,发行价格为21.64元/股。其他特定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50%增发股份,认购价格根据市场询价结果确定且不低于21.64元/股,所募集资金由金岭矿业用于购买剩余召口分矿60%的权益,评估核准值为7.20亿元。
(责任编辑:关力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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