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株国土资探[2008]第001号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的委托,以挂牌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醴陵市楠竹坡金矿勘查、醴陵市邹家屋铅锌矿勘查两个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起始价、竞买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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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项目名称 |
地理坐标 |
面积 (k㎡) |
出让 方式 |
起始价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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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第001号 |
湖南省醴陵市楠竹坡金矿勘查探矿权 |
113°26′30″ 26°48′30″ 113°26′30″ 26°50′15″ 113°28′45″ 26°50′15″ 113°28′45″ 26°50′00″ 113°29′30″ 26°50′00″ 113°29′30″ 26°48′30″ |
15.35 |
挂牌 |
48 |
2万元或其整数倍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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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第002号 |
湖南省醴陵市邹家屋铅锌矿勘查探矿权 |
113°16′45″ 27°27′30″ 113°18′00″ 27°27′30″ 113°18′00″ 27°27′00″ 113°18′30″ 27°27′00″ 113°18′30″ 27°26′30″ 113°17′30″ 27°26′30″ 113°17′30″ 27°26′45″ 113°17′15″ 27°26′45″ 113°17′15″ 27°27′00″ 113°16′45″ 27°26′00″ |
3.62 |
挂牌 |
30 |
2万元或其整数倍 |
200 |
地质概况见《湖南省醴陵市楠竹坡金矿普查探矿权说明书》、《湖南省醴陵市邹家屋铅锌矿勘查探矿权说明书》。
二、风险提示
(一)出让人对拟出让区块内有无矿产资源不负担保责任,提供的拟出让区块地质资料仅供参考,投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应当委托具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编制勘查实施方案。勘查实施方案在预查、普查阶段不得设计坑探工程,在详查及勘探阶段确需使用坑探工程的须经当地安监部门签署意见,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勘查工作结束后,转采矿权时所探明资源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开采规模,必须符合届时法律法规要求和国家产业政策,出让人对此不负担保责任。
(四)竞得人应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勘查许可证,所需资料及相关费用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三、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人应为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0万元,地质勘查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0万元。竞买申请人凭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注册资金证明文件等办理报名手续。
(二)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申请手续时,应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完成后,竞得人已交纳的保证金转作探矿权价款;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在1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三)竞买人需到勘查现场踏勘的,由竞买人自行前往,国土资源部门予以协助。
四、挂牌活动时间及地点。
索取资料时间:从
申请报名时间:
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
资格审查确认时间:
挂牌时间:
挂牌地点:株洲市土地矿产交易市场一楼
五、其它事宜。
(一)探矿权出让后涉及有关土地征用、补偿及与当地的关系等均由竞得人与当地相关部门协商处理。
(二)出让文件每套200元,售出后不退。
(三)联系人:张桂秋、李向红、沈洁
联系电话:(0733)8685131、8685132
(四)其它有关规定和事宜详见《湖南省醴陵市楠竹坡金矿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编号:[2008]第001号)、《湖南省醴陵市邹家屋铅锌矿勘查探矿权挂牌出让文件资料》(编号:[2008]第002号)。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株洲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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