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国土资源局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
一是规范征收,足额入库。认真贯彻《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和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征管工作体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实行征收审查与开票收费分人操作的办法,有效提高矿补费的征收率和入库率。
二是依法减免,保护资源。对采矿权人提出的矿补费减免申请,对照相关规定实地调查,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后报省厅批准,严格把好初审关。
三是监督检查,维护权益。定期向省国土资源厅汇总报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情况,对部分不按时缴纳、不真实申报矿产资源补偿费的矿山企业进行财务检查。2007年,全市实际入库矿补费4859.75万元,比上年增长37%,超额220%完成上级下达的征收入库任务,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全省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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