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地)煤炭局、省煤炭工业协会、各市(州、地)煤炭行业协会: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我省煤炭工业迅速发展,各煤炭行业协会相继成立并不断壮大,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对我省煤炭行业保持健康、稳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由于运行时间短、经验不足,煤炭行业协会也还存在行为不规范、管理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提高煤炭行业协会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我省煤炭工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0号令),现就加强煤炭行业协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成立煤炭行业协会的重要意义,切实发挥煤炭行业协会的作用
煤炭行业协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应运而生的产物,它的产生和发展符合我国煤炭行业发展的实际。我省煤炭行业存在产业集中度低、规模小、经营分散、信息闭塞、交通不便等问题,煤炭行业协会通过经验交流、政策咨询、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为煤炭企业科学决策提供服务。煤炭行业协会又是政府与煤炭企业之间加强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增添了新的渠道,协助政府推行经济政策和法令,推动煤炭行业技术与管理进步,实现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煤炭行业协会有利于维护煤炭行业整体利益,规范煤炭业主经济行为,有着政府部门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煤炭行业协会可以利用自身的优势,解决一矿一厂难以克服的问题,实现资源共享。
二、不断加强对煤炭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正确处理好行政管理与行业自我管理的关系
1、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引导煤炭行业协会协调煤炭企业之间及其与社会各方面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维护有关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
2、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要把行业协会看作是政府和煤炭企业之间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尊重民政部门对煤炭行业协会实施监督管理的前提下,积极指导煤炭行业协会依法开展各项工作和业务。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省煤炭管理局对全省煤炭行业协会实施归口管理,由政策法规处负责具体工作。各级煤炭管理部门是同级煤炭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各煤炭行业协会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其业务主管单位报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报告,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同意后,于5月31日前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工作报告的内容包括:本协会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依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履行登记手续的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人员和机构变动的情况以及财务管理的情况。
3、煤炭行业协会要尽可能吸收煤炭生产、煤炭销售、煤矿设计、科研咨询、煤炭设备制造等与煤炭行业发展有关的单位或组织作为自己的会员单位,不断壮大会员队伍。
4、行业协会自我管理是行业内减少信息传输和沟通成本的一种内生制度,是提高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一种重要手段。政府行政管理和行业自我管理是一种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各级煤炭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严格按照机构改革中“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切实履行煤炭资源管理、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行业管理等行政管理职能,对一些可以由市场或社会中介机构去解决的非行政职能的事务,应该移交给市场或社会中介组织去承担。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可以将政策调研、行业培训、技术竞赛、技术研讨等工作委托行业协会去完成,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人才、信息和技术等优势。
三、认真抓好建章立制,规范内部管理,确保煤炭行业协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各煤炭行业协会担负着实施行业自律的重要职责,要紧紧围绕规范市场秩序,健全各项自律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协会章程,制订并组织实施煤炭行业职业道德准则,大力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要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和煤炭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煤炭行业协会要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制度,实行民主管理。理事会成员要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会长(理事长)应由理事会提出人选,通过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并逐步实行差额选举。秘书长可通过选举、聘任或向社会公开招聘等方式产生。
二是要切实履行好服务企业的宗旨。各煤炭行业协会代表本行业企业的利益,必须切实为企业服务。煤炭行业协会可以根据授权进行行业统计,掌握国内外煤炭行业发展动态,收集、发布煤炭行业信息;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创办网站,开展法律、政策、技术、管理、市场等咨询服务;可以组织人才、技术、管理、法规等培训,帮助会员企业提高素质、增强创新能力、改善经营管理;可以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等,为企业开拓市场创造条件。
三是要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落实各项社会保障制度。各煤炭行业协会要按照《劳动合同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吸引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的年龄、知识结构。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各煤炭行业协会要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并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进行职称评定。要认真落实社会保障制度,各煤炭行业协会要对协会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属地管理原则,参加当地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待遇。
四是规范收费行为。各煤炭行业协会按规定可以收取会费,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各煤炭行业协会自主确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后方能生效。各煤炭行业协会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依法所得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未经批准不得针对企业举办行业性的评比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评比活动不得收取费用。煤炭行业协会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交易会、展览会、培训、咨询、评估等活动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有偿服务收入应依法纳税。
五是要加强财务管理。各煤炭行业协会要严格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对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建立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制度,并按有关规定接受监督检查。对煤炭行业协会接受的捐赠、资助,必须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合法使用,各煤炭协会并应当及时向业务主管单位报告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的有关情况,并应当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各煤炭行业协会在换届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业务主管单位应当会同登记管理机关组织对其进行财务审计。协会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抵押等。
六是加强印章管理。各煤炭行业协会要按照《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规定,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印章应有专人保管,对于违反规定使用印章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保管人和责任人的行政或法律责任。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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