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上海证券报记者 于祥明)记者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截至2008年4月底,全国共查处无证勘查开采129549起,越界开采9490起,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2600起,查处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901起。
国土资源部表示,在目前矿产品需求旺盛,煤、铁、铅、锌等矿产品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情况下,受经济利益驱动,一些矿区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并由此引发了
污染环境、破坏耕地以及影响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等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社会舆论监督,加大对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查处和刑事打击力度,国土资源部从近年来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较大的河北、山西、辽宁、河南、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甘肃、新疆等省(区)查处的各类矿产资源违法案件中,选择了10起向社会公布。
具体包括:辽宁省宽甸县苗利等人暴力抗拒矿产资源执法案;河南省汝阳县熊胜克滥用职权倒卖矿山案;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邝社春非法采矿案;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陈玉才非法采矿案;湖南省永兴县马田镇李社平非法采矿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南丹县郁德军等人非法采矿案;河北省迁西县宋利国非法采矿案;云南省会泽县建吉芳等人非法采矿案;甘肃省成县茨坝须弥山实业有限公司徐明山铅锌矿越界采矿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市南北矿业有限公司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案。
国土资源部等部门表示,今后将加大直接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的力度,把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作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及“回头看”行动检查验收的重点,加强对各省(区、市)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同时通过加强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继续保持打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种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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