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记者7月16日从省政府获悉,自2005年8月至今年7月的3年中,云南省全面清理和严厉打击了各类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共取缔和查处了煤、铁、磷、铜、锡、金、铅锌等重点矿种无证非法采矿行为11270起。
据悉,自2005年8月国家决定在全国开展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来,云南省除了取缔和查处无证非法采矿行为外,还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矿山2104个,查处无证勘查430起、以采代探133起、非法转让探矿权37起、非法转让采矿权84起,注销吊销采矿许可证1423个,清理探矿权2158个,清查采矿许可证8195个,依法查处参与或变相参与办矿的公职人员52名。查处违规审批、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7起。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2218个次。同时,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以金沙江流域为重点,对全省633个矿区开展了专项整治,重点、热点矿区的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矿山生态环境得到了有效保护。
与此同时,云南省对矿产资源按照一矿一主、有序统一、规模开采的原则进行全面整合,调整结构,优化布局,确定煤、磷、铜、铅、锌、钨、锡、钛、金9个矿种作为整合的重要矿种,把29个资源较为富集的矿区作为省级整合的重点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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