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局机关领导班子
雒学志 局长,党组书记,局机关党委书记;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局机关人事科、财务科工作;办公电话:2661501
李树文 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分管局机关办公室、土地利用科工作;办公电话:2661506
马泽秋 副局长;分管局机关矿产储量环境管理科、矿产勘查开发管理科工作;办公电话:2661405
王金胜 纪检组组长;分管局机关法规监察科及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工作;办公电话:2661310
刘玉明 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办公电话:2661508
(二)局机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员
滕 铎 办公室主任 电话:2661509
贺成林 人事科科长 电话:2661610
朱宝金 财务科科长 电话:2661609
王陆宏 耕地保护科科长 电话:2661307
陈丛凯 土地利用科科长 电话:2661603
任建强 法规监察科副科长 电话:2661208
丛万高 规划地籍科副科长 电话:2661304
孙铭虎 矿产储量环境管理科科长 电话:2661403
孔繁华 矿产勘查开发管理科科长 电话:2661301
(三)局直属单位
陈占恒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鲅鱼圈分局长 电话:6251321
敬玉辉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老边分局局长 电话:3904058
管启福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熊岳分局局长 电话:7843298
魏英林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站前分局局长 电话:2882515
任建伟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西市分局局长 电话:2882406
曲福民 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主任 电话:2882501
徐荣亮 营口市国土资源监察大队队长 电话:2661505
王 刚 营口市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 电话:2882208
蔡 楠 营口市黄金公司副经理 电话:2130368
工作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政策措施并贯彻实施;制定全市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管理的规程、规范和办法;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各市(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编制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规划、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规划。
(三)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和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海洋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调处权属纠纷,查处违法案件。
(四)拟定并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组织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和土地垦复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五)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地政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统计、登记和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定级、登记和发证工作。
(六)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租赁、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管理土地市场,承担土地资源资产化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农地转用、征收、征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
(七)实施基准地价、标定地价测评;负责土地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审查;确定土地使用权价格;承担市政府审批的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编制和实施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各类建设用地定额。
(八)依法管理全市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在授权范围内,依法审批对外合作勘查、开采区块;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依法实施全市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审查确定地质勘查单位资格;按规定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和使用;审定评估机构从事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的资格及结果确认;负责全市地质调查综合统一管理。
(九)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
(十)负责对全市国土资源费用的收缴、使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省财政拨给市(县)地勘费和其他有关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
(十一)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领导班子管理,负责局机关、分局及直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下设鲅鱼圈分局、老边分局、熊岳分局、站前分局、西市分局 五个分局;市局内设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科、法规监察科、综合规划科、矿产储量环境管理科、矿产勘查开发管理科等九个业务科室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联系方式:
电 话:0417-2661610
地 址:营口市辽河大街东14号
邮 编:1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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