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简介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是2001年机构改革时组建的,其前身为吉林市土地管理局和吉林市地矿局。作为市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全市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等重要职责。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爱护下,国土人锐意改革,求真务实,国土资源管理方式不断规范,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加强业务基础建设,全面提升国土资源管理水平。完成了全市土地利用现状详查工作,摸清了辖区内各类土地资源的数量、权属、分布和利用状况,建立了土地档案。利用详查成果,完成了市、县(市)、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完成了市、县两级矿产资源规划的编制工作,为优化配置国土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完成了城区地籍调查工作,并通过省级鉴定。利用地调成果研制开发了以地籍管理为核心的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开展城区范围内的土地总登记工作,逐步实现了土地登记发证的集中统一管理。加强网络建设,建立城域网,利用国土资源信息系统,实现了地籍登记的网络办公自动化。开辟国际互联网网站,利用吉林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发布土地收购储备信息及国土资源工作动态,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深化国土资源使用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了国土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改革供地方式,变长期以来对土地的无偿、无限期、无流动使用为有偿、有限期、有流动供地。出台《吉林市城镇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条例》、《吉林市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招标拍卖办法》等地方法规,除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外,其他用地一律实行了有偿供地,有偿比例逐年增大。
建立并实施了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经营性用地一律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稳步开展采矿权有偿出让工作,推进了国土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进程。
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国土资源的保障能力。严格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和宏观调控能力,有效地控制了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强耕地保护,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基本农田保护率保持在88.4%的高水平,连续多年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妥善处理国土资源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为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提供了资源保障和管理服务。加大国土资源保护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法用地、用矿行为,为全市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深入政务公开,有力地推进了依法行政工作。以淡化权力,强化服务,便民、高效为根本宗旨,政务大厅的服务功能逐步完善。实行内部会审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工作效率极大提高,被省政府命名为全省政务公开高标准示范单位。加强队伍建设,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支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的干部队伍正在逐步形成。
二、职 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起草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实施全市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和地质环境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和办法。
2、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和其它专项规划;编制下达并实施吉林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利用规划及乡镇规划;指导、审核县(市)、乡(镇)的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地质环境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的用地预审;组织全市矿产资源的调查评价。
3、监督检查全市土地、矿产资源利用和规划的执行情况;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调处重大土地权属争议;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工作。
4、拟订并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组织开展基本农田保护;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监督耕地开垦。负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5、组织实施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土地利用动态监测;负责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等工作。
6、承担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储备工作;负责土地市场管理和动态监测系统建设工作;承办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农用地转用、征收(用)的审查、报批工作;指导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
7、组织实施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农用地分等定级工作;负责土地使用权结各管理工作。
8、负责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和矿业权市场管理;对采矿权评估结果进行备案;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开采权使用费及价款。
9、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地质资料汇交工作;负责矿产储量登记、统计;对矿产储量评审结果进行备案管理;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审查。
10、监督管理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等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德保护与监督;负责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
11、组织实施地质灾害勘查、监测、评价和预报;保护地质遗迹,承担地质遗迹保护区德申报工作。
12、管理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资金及其它资金;完成国家、省、市政府规定的国土资源税费征收、协收工作;负责对直属单位和城区分局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13、组织开展土地、矿产资源的科学技术研究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14、负责县(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承担国土资源系统干部培训、城区分局人事、劳资管理等项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工作。
15、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领导及分工
局 长 徐洪山: 主持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 王贵权: 分管组织、人事、局办公室、法规监察处、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
副局长 沈国光: 分管局计财处、矿管处、储量处、规划处。
副局长 刘立新: 分管局地籍处、耕保处、地籍事务中心、信息中心、土地征用整理中心、测绘工作站。
副局长 吕筱杰: 分管局土地利用处、资产中心、收储中心及土地估价工作。
纪检组长 杨继臣: 负责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分管局机关党委、政务公开及政务公开大厅工作。
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松江中路70号
电 话: 0432-2045611
网站网址:http://www.ybgt.gov.cn
邮政编码:132001
免责声明:
1、本网不保证转载信息的正确性与可靠性,相关风险由浏览者自行承担。刊登信息部分有错误或疏失(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及其它问题),敬请及时联系020-38773951-8045,我们将在最短时间给予妥善处理!
2、本着共享互利、业内交流的原则,站内原创作品,即注明“全球矿权网”来源之作品(文字、图片、图表或音视频),允许媒体或个人转载。转载时请务必注明出处,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